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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巩固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充分体现党内民主,是我党一贯传统,对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托党小组、党支部,充分运用好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完善我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章 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和方法  

    第四条  组织生活主要形式:“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  

    第五条  组织生活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评选先进,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六条  基本方法: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政策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要制定组织生活计划,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思想与工作实际。  

    第七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支委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决定可随时召开。

    1.主要任务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 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 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 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5) 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6) 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2. 会前准备  

    (1) 明确议题。支部委员会在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

    (2) 提前通知。支部委员会在会前一般要提前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根据党员大会的内容,有些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非党同志参加。  

    3. 基本程序  

    (1) 清点人数。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 说明议题。主持人点明会议的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3) 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的要求;对需要做出决议的,每个党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 做好记录。记录应留存,以备查考。

    (二)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1. 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1) 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讨论研究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 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 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2. 会前准备

    (1) 确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共同确定。  

    (2) 做好思想准备。提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各个委员,做好思想准备,保证出席会议。  

    (3) 会前交换意见。为便于统一思想,党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交换意见。  

    3. 基本程序  

    (1) 讲明议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

    (2) 集体讨论。在讨论中,如果有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的外,可以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如下一次会议仍然无法统一,可以把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3) 形成决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4) 明确分工。对决定的事项做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5) 做好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没公开前要严守机密,不得泄漏。记录应留存,以备查考。  

    (三) 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一般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便于具体地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1.主要任务  

    (1)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4)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2. 注意事项  

    (1) 选好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要科学安排会议时间,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又要考虑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  

    (2) 确定内容。开会前,党小组长要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  

    (3)提前通知。党小组在确定了会议的时间和内容以及地点之后,要提前通知每个党员,以便其作好准备。  

    (4) 听取意见。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党小组长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上集中大家的意见。  

    (5)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如果是学习讨论,要注意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党小组长要组织党员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6) 作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长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以便于党员贯彻执行。  

    (7) 认真记录。记录应留存,以备查考。    

    (四) 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一般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也可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1. 主要内容:  

   (1)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教育。

   (2) 形势与任务、党风党纪、光荣传统等方面的教育。

   (3) 其他需要讲授的内容。

    2.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授课人要做好准备,认真备课。力求做到形式灵活,内容新颖,注重实效。授课内容要围绕中心工作,注意结合社会热点。把握尺度,善于将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融为一体,不断拓展党课的深度和高度。

    第八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年底的组织生活会,应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门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

 (一) 主要内容  

    1. 检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 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 检查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 检查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5. 检查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6. 检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7. 检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8. 检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二) 注意事项  

    1. 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 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出的批评意见的质量如何,往往决定整个生活会的质量。应注意引导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发言,让敢于开展批评的同志第一个对其进行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为组织生活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3. 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进行评议。评议要客观、全面,要真正符合每个党员的实际。  

    4.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注意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5. 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然后,大家对照自己,吸取教训。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6.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组织党员进行评议。

    第九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开展的组织生活会之外,还必须参加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议。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一) 主要任务  

    1. 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3. 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看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没落实的原因是什么。对无故不落实的要提出严肃的批评。  

    (二) 注意事项     

1.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开好民主生活会,对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 会前要做好准备。一是要确定好主要议题,每次生活会集中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二是要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三是根据需要,“班长”有针对性地找某些成员谈心,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保证各个班子成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以使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3. 做好开会时的引导工作。“班长”要创造既严肃认真,又宽松和谐的会议气氛,要特别注意带头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还要掌握好与会者的思想动态,对不利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苗头,要善于做好启发和引导工作。  

    4. 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班长”要与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对民主生活会中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评议一次,可结合年终组织生活会进行。评议的主要步骤是:  

    1. 学习动员。教育引导党员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任务、实施办法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使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工作的自觉性,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2. 个人自评。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着重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可以自我肯定,讲自己的优点和成绩,但重点要讲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触及实质性问题并分析原因。  

3. 党员互评。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客观地对其进行评价,指出问题及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委会要加强对党小组的指导。

4.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群众代表等测评单独计票,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

5. 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党内外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鉴别、总结,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后,向本人反馈。

6. 表彰或处理。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或表彰。对合格党员,予以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支委会应根据《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对评议中揭露的违纪违法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二) 注意事项  

    1. 民主评议党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座谈、填测评票等办法,了解群众的意见和看法,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2. 对党员作出评议和鉴定,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力求要通过评议、鉴定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同志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3. 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评议、鉴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4. 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这项工作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5. 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一条  其他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由各党委(党总支)确定并组织实施。主要结合中心工作,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

2.党员志愿服务制度。主要是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义务劳动、结对帮扶等活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3.汇报制度与谈心谈话制度。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外出时间较长的,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党支部要经常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支部班子成员每年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

4.党员党性分析制度。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先进性标准以及组织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搞好整改。

5.党员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成员通过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年度工作,包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可打分测评,并可提出问询,班子及成员要负责任地做出回应。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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