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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第二轮)

校内各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15号)的有关要求2020年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今年年底前如仍未使用完毕的,省财政厅将全部收回统筹,并按不低于5%的比例扣减2022年预算;同时预算执行进度也是省高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及预算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财务指标,这些举措都关系到学校的切身利益和发展。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发〔2020131号)有关要求,2020年及2021年的国库专项资金须在10月底前执行完毕,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逾期未使用完毕的全部收回由学校统筹,不予弥补。临近执行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

一、2020年财政结转的专项,主要包括:

1、项目代码118开头的2020年江苏省品牌专业经费

2、项目代码109开头的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3、项目代码152开头的省属高校内涵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2020年“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

4、其他项目名称为“国库-2020**”的全部项目主要包括:

1)项目代码148开头的项目:国库-2019年全省学生资助奖补经费、2020年高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及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补助经费、2020年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质量提升及精品课程建设、2020年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专项经费、2020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建设专项经费、2020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经费

2)项目代码143开头的项目:2020年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2020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

二、2021年下达的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

1、项目代码151开头的内涵建设与发展-2021年高水平大学建设

2、项目代码108开头的内涵建设与发展-2021年优势学科专项

3、项目代码152开头的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附加)-2021年双一流

4、项目代码109开头的2021年中央教育专项资金

5、其他项目名称为“国库-2021**”的全部项目。

三、省财政厅不认定为省级财政科研的项目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须在1031前执行完毕),主要包括人才类专项、安全生产类专项:

1、项目代码228开头的2020年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专项资金(第二批)2020年双创人才专项资金(省直)

2、项目代码131开头的2020年师资队伍建设第一批专项经费

3、项目代码143开头的引进外国人才专项经费-云计算安全项目

4、项目代码230开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

四、经省财政厅认定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请按《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及项目合同周期执行,具体项目大类为:财务代码为“142228230243”开头的科研项目(人才类、安全生产项目除外)。

五、2021年因政府采购上级政策变化较大,需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对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货物服务类5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60万元及以上)因招标采购审批流程较长需3-4个月,财务将不再受理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对前期已在计划科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手续的项目务必抓紧时间签订合同尽快按合同完成付款手续(有关预约单请送至计划科先审)。

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认真核对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合理合法合规使用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和借款冲销手续。

如有特殊事项,请提交审批报告(仅限2021年专项且已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并承诺完成时间。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计划科,电话58699825

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财务处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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