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票据报账行为,现开展学校票据报账行为规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即日起,学校将严格执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票据报账管理细则》(南信大财发〔2021〕1号)。若两次及以上个人发现使用假票据的,财务处将针对其实际报销人及项目经费负责人开展专项财务检查;若发现某部门(二级学院)出现较多使用假票据的情况,财务处将针对部门(二级学院)开展专项财务检查。财务处视其情况严重程度移交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类项目经费负责人针对自己报账的票据开展自查工作,若发现问题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主动向财务处作出说明,经财务处确认退款金额后,退回假票据报账款并上交至学校账户。主动说明并退回款项的个人不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3、若在今后各类上级及学校检查中,发现过往业务中使用假票据报账的,一律要求退回报销款并移交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发票真伪查询方式
财务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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