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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预算执行进度是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年中开展绩效监控、年末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指标,根据省级财政支出相关文件精神,基本支出结余当年收回,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结转合计不超过一年。2021年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年底前如仍未使用完毕的,省财政厅将全部收回统筹。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92%的,省财政厅将按不低于5%的比例扣减下年预算;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综合考核最新要求,20226月底前预算执行进度需达全年的50%以上,12月底前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5%以上。这些举措都关系到学校的切身利益和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发〔202128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1-5月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的实际情况(截止5月末财政资金总执行进度为35.32%,其中: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为33.66%,当年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为22.14%,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为78.27%。),为确保完成上半年教育厅要求的预算执行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年结转及当年国库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要求。

2021年及2022年的国库专项资金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60%以上,10月底前支付完毕,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2021年省品牌专项8月底前执行完毕)。逾期未使用完毕的全部收回由学校统筹,不予弥补。

2021年财政结转的专项,主要包括2021年江苏省品牌专业经费(项目代码118开头)、2021年协同创新专项(项目代码110开头)、2021年中央教育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9开头)、2021年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建设补助经费(项目代码148开头)、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专项(项目代码131开头)、2021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43开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代码230开头)以及其他项目名称为“国库-2021**”的全部项目。

   2022年下达的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2022年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代码151开头)、2022年优势学科专项(项目代码108开头)、2022年协同创新专项(项目代码110开头)及2022年学生奖助资金(项目代码148开头)、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附加)-2022年双一流(项目代码152开头)、2022年中央教育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9开头)、2022年省级双创专项资金(项目代码228开头)、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代码230开头)及其他项目名称为“国库-2022**”的全部项目。

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报销要求。

 对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货物服务类5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60万元及以上)因招标采购验收付款等流程较长需3-4个月,请有采购需求的部门,务必早规划早实施,以免耽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财务处自91日起将不再受理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凡前期已在计划科申报了政府采购计划号的部门,在报销时务必将有关预约单先送至计划科审核,未按要求送达计划科且未使用政府采购计划资金付款的由相关责任人追回后再付。

三、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要求。

 经省财政厅认定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按《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目录 (2022版)》的通知》(苏财教〔202223号)及项目预算周期执行,具体项目大类为:财务代码为“142228230243”开头的科研项目(不含双创人才类专项、安全生产类专项、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

四、其他要求。

对未达到省教育厅要求的预算执行进度的部门,财务处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将扣减相关部门的预算。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认真核对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合理合法合规使用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和借款冲销手续。

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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