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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的通知》苏财绩〔202310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2023年,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整体预算和项目预算均需开展绩效监控。

(一)涉及开展整体部门绩效监控的部门有党校办、发规处、人事处、组织部、科技处、社科处、科技产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处、学工处、继续教育学院、国教院、国合处、资产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网络中心、纪委、财务处、保卫处。

(二)涉及开展项目绩效监控的部门:

1.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包括高水平大学建设、双一流建设经费、协同创新计划、学生奖助学金)绩效监控的部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科技产业处、学工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处、图书馆、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合处、网络中心。

2.开展办公设备购置费绩效监控的部门:资产管理处。

3.开展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监控的部门:总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

4.开展人才建设费绩效监控的部门:人事处。

5.开展物业管理费绩效监控的部门:总务处、保卫处、金牛湖园区。

  二、绩效监控主要内容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情况。

三、绩效监控工作流程

按照《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具体流程如下:

(一)收集分析信息。各有关部门采集与绩效目标和预算实际执行相关的数据资料,将指标实际执行值与半年目标值进行对比、判断目标运行是否正常,并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

(二)填报监控信息。各部门对照2023年省财政厅批复的江苏省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见附件1)及各部门填报的2023年整体及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 (附件2)和《江苏省省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3),于625日前分别将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交至财务处计划科203室,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cwjhk@nu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58699825

(三)审核上报。财务处在整合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整体部门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后,按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省财政厅。

(四)审核反馈意见。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报送的绩效监控信息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正式反馈书面意见,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省财政厅对于在监控中发现的目标有较大偏差的监控对象开展重点监控。

(五)应用监控结果。各单位要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对发生绩效目标偏离的,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整改。省财政厅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当年资金拨付、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也作为预算完成后绩效评价、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四、有关要求

绩效监控是保障预算执行、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绩效监控信息报送工作,以免影响学校绩效监控报送质量、报送时效等,进而影响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

 

附件:

附件1:江苏省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xlsx

(内含1张整体绩效表,7张项目绩效表)

附件2:江苏省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xlsx

附件3: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xlsx

附件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的通知(苏财绩〔2023〕10号).pdf

 

                                  财务处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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