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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级财政支出相关文件规定,当年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当年收回,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结转合计不超过一年。2022年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2023年基本支出结余,年底前如仍未使用完毕的,省财政厅将全部收回统筹。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结合我校1-8月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完成教育厅要求的预算执行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年结转及当年国库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要求

    (一)2022年国库专项资金

2022年国库专项资金应于10月底前支付完毕,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逾期未使用完毕的收回由学校统筹,不予弥补

2022年财政结转的专项,主要包括2022年优势学科(项目代码108开头)、2022年中央教育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9开头)、2022年协同创新专项(项目代码110开头)、2022年江苏省品牌专业经费(项目代码118开头)、2022年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建设补助等经费(项目代码148开头)、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2022年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代码151开头)、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附加)-2022年双一流(项目代码152开头)、国库-2022年统一战线基地建设经费、国库-气候与环境治理研究院2022年度省重点培育智库建设等经费(项目代码143开头),及“国库-2022*”的相关项目。

(二)2023年国库专项资金

20239月之前下达的财政专项经费原则上应10月底前使用9月之后下达的财政专项经费原则上应11月底前使用完毕,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逾期未使用完毕的收回由学校统筹,不予弥补

主要包括2023年中央教育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9开头)、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2023年高水平大学(项目代码151开头)、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2023年双一流(项目代码152开头)、2023年协同创新专项(项目代码110开头)、国库-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2023年学生奖助学金及国库-2023年学生助学金(中央专款)(项目代码148开头)。

(三)省级财政科研项目

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依据科研经费管理文件及科技部门要求执行。

    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报销要求

    对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因招标采购验收付款等流程较长,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计划申报,之前已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部门,务必及时验收,按上述执行要求的时间点内将预约单送至财务计划科审核后报销,未按要求送达计划科且未使用政府采购计划资金付款的由相关责任人追回后再付,以免影响学校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三、其他要求

对未达到省教育厅要求的预算执行进度的部门,财务处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将扣减相关部门的预算。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核查督促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合理合法合规使用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和借款冲销手续。

    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财务处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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