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的通知

时间:2026-07-08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的通知》苏财绩〔2026〕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2026年,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整体预算和项目预算均需开展绩效监控。

(一)涉及开展整体部门绩效监控的有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处、先进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科技产业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中心、财务处、保卫处。

(二)涉及开展项目绩效监控的部门:

1.开展江苏省教育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包括高水平大学建设、双一流建设经费、优势学科、学生奖助学金)绩效监控的部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先进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科技产业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开展学生资助绩效监控的部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

3.开展办公设备购置费绩效监控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4.开展交通工具购置绩效监控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5.开展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监控的部门:总务处、基建处。

6.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绩效监控的部门:科学技术处、先进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科技产业处。

7.开展师资队伍建设绩效监控的部门:人事处。

8.开展物业管理费绩效监控的部门:总务处、保卫处、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9.开展化债及待建专项绩效监控的部门:财务处。

10.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绩效监控的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11.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领域)绩效监控的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绩效监控主要内容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情况。

三、绩效监控工作流程

按照《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具体流程如下:

(一)收集分析信息。各有关部门采集与绩效目标和预算实际执行相关的数据资料,将指标实际执行值与半年目标值进行对比、判断目标运行是否正常,并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

(二)填报监控信息。各部门对照2026年省财政厅批复的江苏省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见附件1)及各部门填报的2026年整体及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 (附件2)和《江苏省省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3),于7月10日前分别将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至财务处计划科203室,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cwjhk@nu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58699825。

(三)审核上报。财务处在整合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整体部门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后,按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省财政厅。

(四)审核反馈意见。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报送的绩效监控信息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正式反馈书面意见,督促学校整改落实。省财政厅对于在监控中发现的目标有较大偏差的监控对象开展重点监控。

(五)应用监控结果。对发生绩效目标偏离的,部门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整改。省财政厅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学校当年资金拨付、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预算完成后绩效评价、以后年度学校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四、有关要求

绩效监控是保障预算执行、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绩效监控信息报送工作,以免影响学校绩效监控报送质量、报送时效等,进而影响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