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暂存款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暂存款的管理,及时结算学校已经收到但尚未确认收款人的有关款项,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52号)有关规定,现就清理暂存款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但支付失败类的暂存款,财务处将专人联系各报销人,请各单位及报销人协助处理,提供正确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二、质量保证金(尾款)类暂存款,请各单位查看合同或协议,确认是否已到期。对于未到期的尾款,请在清单列明到期付款时间。对于已到期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不再支付的尾款,请逐项说明原因。若已到期并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请提供尾款支付申请、合同复印件至财务处办理尾款支付手续。尾款支付申请包含但不限于收款单位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实际报销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履约保证金类款项,到期请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汇款凭证或履约保证金收据至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包含但不限于收款单位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实际报销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四、科研类暂存款,请科技处、军工处、社科处、科技产业处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科研经费入账手续:网上办事大厅→财务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到款认领。
五、暂存款数据量大,财务处将通过OA系统发送各单位负责人。若各单位或个人需查询名下暂存款,请通过学校融合门户登录财务系统→高级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输入相应的关键词(如姓名、金额等)进行检索。温馨提示:系统一次性最多展示50行数据,检索条件范围过大,系统会报错。
六、2021年7月底,财务处将对各类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暂存款逐项查明原因,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处理。
财务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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