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加快推进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苏财规〔2019〕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