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劳务酬金管理,根据《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标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信大校发〔2024〕119号 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