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发挥规范举债对学校事业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财会﹝2018﹞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7号)《关于省属高校和医院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债﹝2019﹞2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债务管理办法》,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债务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