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省级财政人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时间:2026-05-21  点击数:


校内各省级财政人才项目经费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省级财政人才项目经费结转超过一年未使用的,将由财政统一收回。为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经费执行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年度项目经费执行要求

(一)2024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经费

1.该类经费须于2026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截止日期以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日(一般为12月20日)为准。

2.届时仍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将由财政统一收回,不再弥补。

3.具体项目详见《省级财政人才项目清单》(附件)。

(二)2025年下达的经费

请各项目负责人定期关注经费使用情况,合理把控执行节奏,确保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完成经费使用任务。

二、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2024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结余金额较大且确因特殊原因执行困难的经费,请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财务处会同人事处进行研判处理。

三、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执行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使用进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及借款冲销手续。

请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省级财政人才项目清单》

人事处、财务处

2026年316

省级财政人才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

2

江苏“TP教授”

3

江苏省“SC计划”(含博士、个人、团队)

4

江苏省“333人才”培养支持资助项目

5

江苏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HWYQQM计划等配套)

                                   简称如不清楚,可咨询人事处025-5873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