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滨江预算经费的通知
相关单位:
滨江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已经滨江学院理事会审定,现已下达。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各项支出业务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财务预算的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结余不结转,超支不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报销电子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规范对外提供财务信息资料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