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的管理,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差审批表作为差旅费财务报销的依据之一 ,自2017年6月20日起,所有差旅费的借款及报销均须填写出差审批表(相关表格请至财务处网站下载),借款时需将出差审批表带来核查,核查后退回(请妥善保存),报销时差旅费预约报销单(滨江学院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出差审批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出差审批表
财务处
2017年6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报销电子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